【世界播資訊】空軍發言人首提“中國第五代戰機殲20”!科普帖來了
9月27日,第14屆中國航展新聞發布會上,空軍新聞發言人申進科大校表示,“中國第五代戰機殲-20已經遍布‘東南西北中’”。這是空軍新聞發言人首次使用“第五代戰機”表述殲20,引發廣泛關注。
戰斗機劃代主要有幾種
(相關資料圖)
戰斗機的劃代是對性能相近、技術相仿、采用雷同戰法的一個或幾個飛機族系的歸類。當新型號的性能與技術有全面和重大提升時,會被冠以“新一代”之稱。關于戰斗機的劃代,有過“傳統四代劃分”“俄羅斯五代劃分”“美國五代劃分”等幾種方法。“傳統四代劃分”只覆蓋超聲速戰斗機,將上世紀50年代早期服役的一倍聲速戰斗機列為第一代,將稍后服役的二倍聲速戰斗機列為第二代,將上世紀70年代中期開始服役、以高機動性為主要特點的戰斗機列為第三代,將21世紀開始服役的綜合性能更高的戰斗機列為第四代。
“俄羅斯五代劃分”大體同上,但把“傳統四代劃分”中的第二代變后掠翼飛機(米格-23、F-111)單列為一代,稱為第三代;其他劃分相同,故而多出一代。這種劃分法一直由蘇聯采用,并沿用至俄羅斯。
“美國五代劃分”把噴氣式戰斗機列為第一代,把高亞聲速、后掠翼戰斗機列為第二代,低超聲速戰斗機和Ma2一級的戰斗機都列入第三代,而第四、第五代以綜合性能提升為主來進行劃分。
我國的戰斗機如何劃代
中國航空學會常任理事、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科技委顧問張聚恩認為,為與國際接軌,我國也可認同戰斗機發展至今形成五代的說法,在融合上述三種劃代法的基礎上,以噴氣式戰斗機為主線,前三代以速度為主、后兩代以綜合性能為主來進行代際劃分。張聚恩建議,可以稱其為“新五代劃分法”,各代典型特征和代表機型概述如下:
第一代戰斗機:含早期噴氣式及20世紀30到40年代的亞聲速和高亞聲速戰斗機(Ma0.6~0.98),代表機型有米格-15、F-86和我國殲-5。
第二代戰斗機:20世紀50年代初開始服役的Ma1一級、低超聲速戰斗機(Ma1.3~1.5),代表機型有米格-19、F-100和我國殲-6。
第三代戰斗機:20世紀60年代末開始服役的Ma2.0一級的戰斗機,代表機型有米格-21、F-4、F-104和我國殲-7、殲-8。
第四代戰斗機:20世紀70年代中期開始服役的、以高機動性為主要特點、綜合性能顯著提升的戰斗機,代表機型有米格-29、蘇-27、F-14、F-15、F-16和我國殲-10、殲-11。
第五代戰斗機:21世紀開始服役的新一代戰斗機,代表機型有F-22、F-35、蘇-57和我國殲-20。
張聚恩還認為,對戰斗機劃代,有助于體現航空裝備的技戰術特點,比對和借鑒裝備發展的規律,便于公眾理解、認知戰斗機的發展進步。不過,戰斗機劃代只是一種歸類,并不代表作戰能力,更不是一種技術標準,應該始終堅持以需求為牽引規劃裝備發展,以戰斗力標準衡量裝備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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