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能源轉型需多管齊下
農村能源是我國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全面深化農村改革,高度重視農村能源發展,在脫貧攻堅階段,通過改善農村能源基礎設施、合理開發利用貧困地區的能源資源、實施精準扶貧等措施,充分發揮了能源在扶貧中的重要作用,明顯改善了農村用能水平和用能條件,有效支撐了農村經濟和農民收入快速增長,減少了農村環境污染。
脫貧摘帽不是終點,而是新生活、新奮斗的起點。“十四五”,面向鄉村振興,需要更有力的舉措、匯聚更強大的力量,實現能源領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加快推動農村能源轉型發展,構建現代農村能源體系,服務農業農村現代化。
國家能源主管部門高度重視農村能源發展,前期在全國范圍內進行了廣泛調研,并委托研究機構開展了有關農村能源發展重大問題的專題研究。基于調研發現的問題及研究成果提出的措施建議,1月5日,國家能源局、農業農村部和國家鄉村振興局三部門聯合發布了《加快農村能源轉型發展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明確了“十四五”時期我國能源領域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農村地區能源供應結構優化、能源消費水平升級、能源基礎設施完善、能源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重點任務和實施路徑,是指導我國農村能源轉型發展的統領性文件,可有效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步伐,促進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
相較城市,我國農村能源基礎設施仍相對落后,能源社會化服務能力較弱,能源生產消費需求還有很大的增長空間。鑒于我國農村能源發展實際,在《意見》實施過程中,需進一步匯聚各方面的力量與作用,尤其是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責任主體作用,使《意見》提出的重點任務真正得以落實。
推動農村能源生產與供應“要素化”
我國農村能源供應保障能力較弱,部分農村地區能源難以有效供給。長期以來,我國廣大農村地區與城鎮地區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存在發展不均衡的現象,當前城鄉二元結構問題仍然存在。農村地區能源基礎設施落后,使得部分農村地區能源供應難以得到有效保障。農村地區具有豐富的能源資源,如每年可能源化利用的生物質資源總量約相當于4.6億噸標準煤,分布式光伏技術可開發潛力達10億千瓦以上,分散式風電技術可開發潛力達2.5億千瓦,除巖熱型資源外,地熱資源年可開采資源量折合標準煤26億噸。但總體來看,上述能源資源利用率較低,不利于農村地區清潔能源供應,不利于農村地區能源的有效供給。農村能源資源的有效開發與利用必須依托相應的技術和基礎設施。
創新農村能源生產和消費模式,將農村能源建設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農村能源轉型發展問題比傳統意義的能源轉型更加復雜。隨著分布式能源資源開發利用技術、能源綜合利用技術、互聯網及通訊技術的不斷提高和市場化機制的逐步完善,在城鎮化、美麗鄉村建設中,應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把能源問題“要素化”,加強農村能源與城鄉一體化、鄉村振興戰略等規劃的統籌協調,將農村能源消費需求及供應保障作為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將農村能源基礎設施建設作為地區發展建設的重要內容。創新農村能源開發模式,采取“公司+村鎮+農戶”等模式推動農村分布式能源開發利用,積極推進農光互補、林光互補、牧光互補等“光伏+”模式,因地制宜創新農村生物質能源化利用模式。創新農村能源消費模式,推動農業生產、農民生活、農村交通用能清潔化、低碳化,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全面提升農村用能質量,實現農村能源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
建立健全農村能源服務體系
我國農村能源服務體系建設相對滯后,不利于能源改革紅利惠及農民。我國農村能源服務體系受各種因素制約,發展較為緩慢,目前農村能源管理機構及從業人員數量不足,截至2018年底,全國農村能源管理推廣機構有10467個,對應的工作人員人數為28254人;由政府財政支持、具有公共服務能力的農村能源服務站點只覆蓋了2842萬戶,若按平均每戶4人計,僅占農民總數的21%。農村能源服務人員規模、技術水平均不足,導致農村能源發展的基礎依然薄弱,不能完全滿足農村用能需求,不利于推動農村綠色低碳生活方式轉變、實現能源產業可持續發展。
探索市場化運營與政府政策支持相結合的新模式,提高農村能源公共服務水平。應統籌好政府與市場的作用,探索建設新型農村能源服務體系。采取財政扶持、稅收優惠、信貸支持等措施,依托現有服務網點,鼓勵以合同能源管理、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加快培育鄉村能源站等多種形式的農村能源經營性服務組織。聚焦農村生活用能領域,構建覆蓋全程、綜合配套、便捷高效的農村能源服務合作社,保證農民生活用能需求。根據村、鄉鎮、市縣等各級能源服務的特點進行人才培訓和引進,充實農村能源服務的技術力量,積極推行技術人員培訓制,因材施教,因地施教,提高技術服務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
健全縣域能源數據統計體系
我國農村能源生產消費品種多,縣域能源數據管理分散。雖然農村能源消費中有電力、液化氣、天然氣等優質能源,但非商品能源占比仍較高,能源商品化和優質化水平明顯低于城市。相關統計數據顯示,我國農村生活用能中非商品能源占比達1/3左右,特別是一些農業大省,仍有大部分農戶以秸稈、薪柴為燃料。目前我國能源統計主要針對商品能源,缺乏對非商品能源的統計體系和方法,不利于支撐農村能源轉型方案的科學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國農村能源發展。
開展農村能源基礎數據摸底調查,完善農村能源統計體系。針對農村能源數據現狀,應考慮鄉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需要,既要強化縣域全品類能源數據的統計,也要細化分行業的能源統計。應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作用,明確縣、鄉鎮、村各個層面相關部門、單位的責任,安排專門工作人員,采用調查表、入戶等多種方式,對農村能源生產消費情況(包括非商品能源)進行全面摸底調研,建立并完善農村能源生產消費統計體系。同時將農村能源統計數據納入各級政府平臺,為政府決策、企業優化運營提供支撐。(作者均供職于國網能源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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