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醇燃料動力船舶檢驗發證將有據可依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8月25日,中國海事局發布《醇燃料動力船舶技術與檢驗暫行規則》(以下簡稱《暫行規則》),將于10月1日起施行。該規則的發布施行為醇燃料動力船舶的設計、建造、檢驗、發證、營運和監管提供了依據。
推廣醇燃料等新能源、清潔能源在船舶領域應用是中國海事局落實碳達峰行動方案,推動水路行業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醇燃料因其易于儲存處理、較為安全環保風險等特點,行業應用日益廣泛。今年7月,全球甲醇動力船舶新增訂單首次超過液化天然氣(LNG)動力船舶。我國航運企業建造甲醇動力船舶的需求也十分迫切。2020年起,中國海事局組織啟動醇燃料在船舶應用研究工作,在充分調研業界需求,深入總結研究成果,全面識別風險,提出應對措施的基礎上,制定發布了《暫行規則》。
據了解,《暫行規則》以IMO《甲醇乙醇燃料船舶安全臨時導則》為基礎,結合國內研究成果細化、補充有關技術要求。《暫行規則》共11章,適用于20米以上的國內海船和河船,明確了規則目的與適用范圍、規定了醇燃料動力船舶的檢驗種類、檢驗項目和發證操作性要求等。規定了醇燃料動力船舶布置、輪機、電氣、控制、監測和安全系統、消防和醇燃料儲存等方面的內容。規定了醇燃料加注和維護的有關要求,包括加注系統、惰化與環境控制相關裝置的技術要求和設備使用維護要求等。規定了人員保護設備和應急設備的配備和布置等。
近年來,中國海事局發布實施了船舶岸電設施,船舶能效設計指數(EEDI),液化天然氣(LNG)、氫燃料電池和醇燃料動力等系列綠色船舶技術法規。下一步,將繼續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不斷完善綠色船舶技術法規規范體系,助力交通強國建設,服務航運業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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