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出臺管理辦法 加強公路水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
(資料圖)
為保障公路水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維護網絡安全,近日,交通運輸部公布《公路水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6章33條,包括總則、公路水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認定、運營者責任義務、保障和監督、法律責任、附則。主要內容包括:
明確關基設施管理體制。規定交通運輸部負責全國關基設施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并對在全國范圍運營以及其他經交通運輸部評估明確由部管理的關基設施具體實施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運營的關基設施具體實施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此外,在具體管理事項上對部省兩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職責予以了細化。
建立關基設施認定機制。明確交通運輸部作為關基設施認定主體,負責制定認定規則、組織認定工作,并規定了具體認定程序。
壓實運營者主體責任。建立關基設施全過程保護制度,要求安全保護措施應當與關基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明確規定了運營者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經費保障、產品和服務采購、安全檢測和風險評估,以及數據保護、密碼應用、保密管理、教育培訓等方面的責任和義務。
加強對關基設施風險隱患的應急處置。從監測預警能力建設、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安全防范和安全事件報告等方面,對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運營者責任和義務予以明確。
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監管。一是要求交通運輸部制定關基規劃,明確保護目標、基本要求、工作任務和具體措施。二是通過定期開展檢查檢測、約談運營單位負責人、實施行政處罰和政務處分等方式落實監管責任。
關鍵詞:
免責聲明:本網站內容主要來自原創、合作媒體供稿和第三方自媒體作者投稿,凡在本網站出現的信息,均僅供參考。本網站將盡力確保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證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及可靠性,讀者在使用前請進一步核實,并對任何自主決定的行為負責。本網站對有關資料所引致的錯誤、不確或遺漏,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本網站中的網頁或鏈接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識產權或存在不實內容時,應及時向本網站提出書面權利通知或不實情況說明,并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及詳細侵權或不實情況證明。本網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將會依法盡快聯系相關文章源頭核實,溝通刪除相關內容或斷開相關鏈接。
科技資訊排行榜
-
2023-05-11 16:45
-
2018-09-28 11:32
-
2018-09-28 11:32
-
2018-09-28 11:33
-
2018-09-28 11:33
科技資訊熱門推薦
-
2023-05-11 16:45
-
2018-09-28 11:32
-
2018-09-28 11:32
-
2018-09-28 11:33
-
2018-09-28 11:33